中创碳云隐私政策
最新版本:v1.0.0
生效日期:2022年01月17日
前言
欢迎访问中创碳云网站并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您的信赖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致力于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基于此,中创碳云(以下简称“我们”)制定本《中创碳云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帮助您充分了解在您使用我们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我们会如何收集、使用、共享、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您可以如何管理您的个人信息,以便您更好地作出适当的选择。 在您开始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前,请您务必先仔细阅读和理解本政策,特别应重点阅读我们以粗体标识的条款,确保您充分理解和同意之后再开始使用。
中创碳云致力于服务企业用户,注册前请特别注意并确认,您已满18周岁。若您虽未满18周岁却已满16周岁且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服务条款。如果没有监护人的明确同意,您不应创建自己的个人信息主体账户。我们将建立和维持合理的程序,以保护未成年人个人资料的保密性及安全性。
一、适用范围
1. 本隐私政策是由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碳云”或者“我们”)就使用中创碳云网站服务(包含为您提供网站页面信息浏览、账户注册服务等)所提供的隐私权政策协议。如您不同意本服务条款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2. 本政策适用于中创碳云服务提供者以中创碳云网站、小程序以及随技术发展出现的新形态向您提供的各项产品和服务。

如我们及关联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中使用了中创碳云的产品或服务但未设独立隐私权政策的,则本政策同样适用于该部分产品或服务。我们就其向您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单独设立有隐私权政策的,则相应产品或服务适用相应隐私权政策。

3. 为给您带来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体验,我们持续努力改进我们的产品、服务及技术,随之我们可能会不时推出新的或优化后的功能,可能需要收集、使用新的个人信息或变更个人信息使用目的或方式。如发生上述情形,我们将通过更新本政策、弹窗、页面提示等方式另行向您详细说明,并为您提供自主选择同意的方式,且在征得您明示同意后再开始收集、使用。
二、如何收集信息
1. 必要信息的授权。就现有网站版本而言,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时,为实现向您提供我们产品及/或服务的基本功能,您须授权我们收集、使用的必要的信息。如您拒绝提供相应的信息,您将无法正常使用我们的产品及/或服务。
2. 信息收集范围。我们基于中创碳云平台账户为您提供服务。为了创建中创碳云平台账户您需要至少向我们提供您的手机号码、拟使用的昵称和密码。如果您拒绝提供上述信息,您将无法注册中创碳云平台账户,仅可以浏览网页。
三、如何使用
Cookie
和同类技术
1.
Cookie的使用
。为确保网站正常运转、为您获得更轻松的访问体验,我们会在您的计算机或移动设备上存储
Cookie
,或浏览器提供的其他通常包含标识符、站点名称以及一些号码和字符的本地存储(统称“
Cookie
”)。借助于中创碳云平台
Cookie
,网站能够存储您的历史记录。
如果您的浏览器或浏览器附加服务允许,您可修改对Cookie的接受程度或拒绝我们的
Cookie
。但如果您执行本条所述操作,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影响您安全访问我们的网站,且可能需要在您每一次访问我们的网站时更改用户设置。
2.
Cookie同类技术的使用
。除中创碳云平台
Cookie
中创碳云平台外,我们还会在网站上使用网站信标、像素标签、
ETag
等其他同类技术。例如,我们向您发送的电子邮件(如您提供邮箱)可能含有链接至我们网站内容的地址链接,如果您点击该链接,我们则会跟踪此次点击,帮助我们了解您的产品或服务偏好,以便于我们主动改善客户服务体验。
( i )网站信标通常是一种嵌入到网站或电子邮件中的透明图像。借助于电子邮件中的像素标签,我们能够获知电子邮件是否被打开。如果您不希望自己的活动以这种方式被追踪,则可以随时从我们的寄信名单中退订。
( ii )
ETag
(实体标签)是在互联网浏览器与互联网服务器之间背后传送的
HTTP
协议标头,可代替
Cookie
ETag
可以帮助我们避免不必要的服务器负载,提高服务效率,节省资源、能源,同时,我们可能通过
ETag
来记录您的身份,以便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和改善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大多数浏览器均为用户提供了清除浏览器缓存数据的功能,您可以在浏览器设置功能中进行相应的数据清除操作。但请注意,如果停用
ETag
,您可能无法享受相对更佳的产品或服务体验。
3.
SDK的使用
。为保障我们客户端的稳定运行、功能实现,使您能够享受和使用更多的服务及功能,我们的应用中会嵌入授权合作伙伴的
SDK
或其他类似的应用程序。我们会对授权合作伙伴获取有关信息的应用程序接口(
API
)、软件工具开发包(
SDK
)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测,并与授权合作伙伴约定严格的数据保护措施,令其按照本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个人信息。
四、如何共享信息
我们不会与中创碳云服务提供者以外的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
法定共享:
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诉讼、争议解决需要,或按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对外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2.
授权共享:
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与其他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3.
关联公司间共享:为便于我们基于中创碳云平台账户向您提供产品和服务,推荐您可能感兴趣的信息,识别会员账户异常,保护中创碳云关联公司或其他用户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您的个人信息可能会与我们的关联公司和/或其指定的服务提供商共享
。我们只会共享必要的个人信息,且受本政策中所声明目的的约束,如果我们共享您的个人敏感信息或关联公司改变个人信息的使用及处理目的,将再次征求您的授权同意。
五、如何转让信息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1. 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向其他方转让您的个人信息;
2. 在中创碳云服务提供者发生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情形,或其他涉及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情形时,如涉及到个人信息转让,我们会要求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本政策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和个人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六、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 获得您明确同意或基于您的主动选择,我们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2.
如果我们确定您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中创碳云平台相关协议及规则的情况,或为保护中创碳云平台用户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我们可能依据法律法规或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披露关于您的个人信息
,包括相关违规行为以及中创碳云平台已对您采取的措施。
七、如何保护信息
1.
安全防护措施
。我们已采取符合业界标准、合理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的信息,防止个人信息遭到未经授权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例如,我们会使用加密技术提高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在您的浏览器与服务器之间交换数据时受SSL协议加密保护,我们同时对中创碳云网站提供
HTTPS
协议安全浏览方式;我们会使用受信赖的保护机制防止个人信息遭到恶意攻击;我们会部署访问控制机制,尽力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可访问个人信息。
2.
数据安全管理体系
。我们建立了行业内先进的以数据为核心、围绕数据生命周期进行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从组织建设、制度设计、人员管理、产品技术等方面多维度提升个人信息的安全性。我们已经设置了个人信息保护专职部门,并指定了专人负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我们会举办安全和隐私保护培训课程,加强员工对于保护个人信息重要性的认识。我们将不定期更新并公开安全风险、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等有关内容,您可通过中创碳云网站公告方式获得。
3.
信息安全事件的补救措施
。如果我们的物理、技术或管理防护设施遭到破坏,导致信息被非授权访问、公开披露、篡改或毁坏,导致您的合法权益受损的,我们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合理救济措施,以尽可能降低对您个人信息和其他权益的影响。如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我们还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事件相关情况我们将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4.
个人信息安全防治
。我们强烈建议您在使用中创碳云平台服务时不要使用非中创碳云平台推荐的通信方式发送您的信息,同时请您使用复杂密码,协助我们保护您的账户安全。请您妥善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仅在必要的情形下向他人提供。如您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尤其是您的账户或密码发生泄露,请您立即联络我们采取相应措施。
八、如何存储信息
1. 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将存储在中国境内。我们不会在取得您和相关行政机关许可前,向境外实体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2.
除非法律强制要求的,我们只会在达成本政策所述目的所需的期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
3. 在超出保留期间后,我们会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使其匿名化处理。
4. 我们判断个人信息的存储期限主要参考以下标准并以其中较长者为准:
( i )完成与您相关的交易目的、维护相应交易及业务记录,以应对您可能的查询或投诉;
( ii )保证我们为您提供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 iii )您是否同意更长的留存期间;
( iv )是否存在关于保留期限的其他特别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
九、如何管理信息
1. 您有权在中创碳云网页中自行查询、更正或补充您的个人信息。
2. 为保障您的账户安全,您修改个人信息时(尤其是手机号和密码),我们可能会先要求您验证您的身份(如要求您提供书面请求或其他方式),然后再处理您的请求。
3. 对于与您的身份不直接关联的信息、无合理理由重复申请的信息,或者需要过多技术手段、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不切实际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
4. 在以下情形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 i )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 ii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 iii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 iv )与刑事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直接相关的;
( v )有充分证据表明个人信息主体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 vi )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授权同意的;
( vii )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 viii )涉及商业秘密的。
十、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
1. 若您提供的信息中含有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在向中创碳云提供这些个人信息之前,您需确保您已经取得合法的授权。
2. 若我们将信息用于本政策未载明的其他用途,或者将基于特定目的收集而来的信息用于其他目的,均会事先获得您的同意。
3. 若我们从第三方处间接获取您的信息,我们会在收集前明确以书面形式要求该第三方说明其个人信息来源,以及是否已经就其收集、处理以及向我们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取得了您的合法授权。除法律明确允许的情形外,我们只会在确认第三方已经取得您的授权同意后再从第三方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如果第三方的授权范围无法涵盖我们的处理和使用目的时,我们会自行或者要求该第三方征得您的同意后再行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同时,我们的专业安全团队对个人信息会进行安全加固(包括敏感信息报备、敏感信息加密存储、访问权限控制等)。我们会使用不低于我们对自身用户个人信息同等的保护手段与措施对间接获取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
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在以下情况下收集、使用、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无需您的授权同意:
( i )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 ii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 iii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 iv )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司法或行政执法直接相关的;
( v )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 vi )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 vii )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
( viii )根据与您签订和履行相关协议或其他书面文件所必需的;
( ix )用于维护所提供的产品及/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产品及/或服务的故障
( x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请知悉,根据适用的法律,若我们
对个人信息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使得数据接收方无法重新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
,或我们可能会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地研究、统计分析和预测,用于改善中创碳云的内容和布局,为商业决策提供产品或服务支撑,以及改进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包括使用匿名数据进行机器学习或模型算法训练),
则此类处理后数据的使用、共享、转让、公开披露等行为无需另行向您通知并征得您的同意
6. 如我们停止运营中创碳云产品或服务,我们将及时停止继续收集您个人信息的活动,将停止运营的通知以逐一送达或公告的形式通知您,并对我们所持有的与已关停业务相关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涉及儿童个人信息的,我们会并将停止运营的通知及时告知儿童监护人。
十一、未成年人信息保护
1. 中创碳云致力于服务企业用户,注册前请特别注意并确认,您已满
18
周岁。若您虽未满
18
周岁却已满
16
周岁且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服务条款。如果没有监护人的明确同意,您不应创建自己的个人信息主体账户。我们将建立和维持合理的程序,以保护未成年人个人资料的保密性及安全性。
2. 若您是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请您关注您监护的儿童是否是在取得您的授权同意之后使用我们的服务的。
十二、本政策的更新规则
1. 我们的服务以及技术不断跟随您以及其他的用户的需求更新和优化,因此在新的服务及业务流程变更时,我们可能会更新我们的隐私权政策以告知您具体的变化。但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限制您按照本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
2. 我们会在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站内信、短信等方式予以公告或通知发布更新后的隐私政策。若您在本隐私政策内容变更后勾选同意或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3. 对于重大变更,我们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包括我们会通过公示的方式进行通知或向您提供弹窗提示),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 i )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 ii )我们在控制权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等引起的信息控制者变更等;
( iii )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 iv )您拥有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 v )负责处理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
十三、如何联系我们
1. 如您对本政策内容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您可通过电子邮箱(supportcenter@sino-carbon.cn)或拨打电话(18061446657或18014739902)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3天内回复您的请求。
2. 我们还设立了个人信息保护专职部门,您可以通过电子邮箱(supportcenter@sino-carbon.cn)或拨打电话(18061446657或18014739902)与我们联系。我们的办公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B座922室。需注意的是,我们可能不会回复与本政策或与个人信息保护无关的问题。
3. 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您认为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
您还可以通过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来寻求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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